傅军委员建议: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

  • 时间: 2018-03-06
  • 来源: 经济日报

       “截至2017年12月,以ofo小黄车为代表的中国共享单车企业在国内超过200座城市投入2300万辆共享单车,累计提供骑行服务170亿人次,最高日达到7000万人次。”全国政协委员、欧博·(中国)官方网站董事局主席傅军对共享单车的数据如数家珍,他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建议将共享单车定位为公共交通组成部分 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共享单车正在日益被大众接受,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中国信通院和北大光华-ofo共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共享单车经济社会影响报告》研究显示:2017年共享单车行业经济社会贡献达2213亿元,拉动社会就业39万人次,为民众节约7.6亿小时出行时间,节约雾霾治理成本13亿元。随着共享单车骑行指数的不断增长,城市公共交通平均出行效率提升达15%以上,对缓解城市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城市公共交通节能减排水平显著提升。同时,研究显示,共享单车的出现满足了居民便捷出行、上下班通勤的巨大需求,在促进公交地铁换乘接驳的效率提升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傅军委员还认为,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也给交通发展和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在竞争的初期阶段企业在车辆投放、运营维护、管理调度等方面缺乏经验,造成了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出现了过度投放、无序竞争、车辆调度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市容市貌、挤占了其他公共空间。另外,用于共享单车骑行和停放的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市民文明用车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相对滞后等,都制约了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两年多的发展中,全社会对共享单车的认识和应用都有大幅提升,为了进一步放大共享单车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他提议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大框架下,将共享单车定性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统筹发展。“一是共享单车的出现弥补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供给短板,起到了承载居民短距离出行和通勤换乘接驳的服务主体作用。和公交车、地铁、出租车一样,共享单车出行具有较强的公益服务属性,通过和公交车、地铁等方面有机衔接,能够更好地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高效协同效应;二是共享单车与传统的有桩公共自行车在性质上具有较强的相似性,在服务人群和社会经济贡献上几乎一致,但依托互联网技术能够在车辆动态管理、实时调度、数据监控等方面又有所延伸,从而提供更完善、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目前传统的有桩公共自行车已经被认定为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享受政策扶持和补贴,共享单车也具备这样的基础条件;三是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组成部分后,使其成为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能够以骑行数据为支撑在城市交通规划、设施建设等领域同步推进公交车、地铁线路和车站等设施与共享单车停车设施和车道的建设,进一步放大共享单车的公益服务效能,为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组织效率、拓展公共交通服务边界提供重要支撑;四是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组成部分后,意味着其纳入由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通过政府向企业采购服务的形式,共享单车能得到更有效的监管,从而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的过度投放、无序竞争、调度不及时等热点问题”。

       傅军委员表示,共享单车的出现是对城市公共出行服务领域做出的一次“供给侧改革”,承担了为城市居民出行提供了更加契合需求的服务,拓展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边界。因此,十分有必要将ofo等共享单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组成部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居民的出行提供更多的便利和选择。